本报讯 记者陈亚东、通讯员李泉报道:最近,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工作人员在一乡镇拆迁现场获悉,在该镇某地段的拆迁过程中,遇到一批在1998年办理的农村房屋产权证,其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和当时建房批准面积不符,从而影响了拆迁协议的协约工作。
缘何出现这种现象呢?经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在1998年农村房屋总登记期间,房产面积未经有测绘资质的部门测绘,而是由各乡镇自行抽调人员负责农村房屋的测绘工作。但这些人员由于缺少系统的业务知识,外加时间紧、工作量大,因此出现了类似“实际面积少,而丈量面积多,导致房产证面积大于实际面积”、“批少建多,用村、镇证明来代替建房批复,丈量时全部认可”等现象的存在。
据房地产交易监理所专家介绍,房产测绘的准确性为房产登记发证提供保障。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从1998年农村房屋总登记以来,其测绘工作一直是由各乡镇的职能部门自行测定并上报的,由于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存在,测绘质量不高。
农村房屋的测绘管理是产权监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今年7月1日颁发的《房屋登记办法》中也明确了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必须由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并出具房屋测绘报告。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将依据国家建设部的要求,委托市房产测绘队到现场进行面积核准,为产权登记的正确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