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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世界的信
半夜里读艾米莉·狄金森的《秘密日记》,读到“这是我写给世界的信/因为它从来不曾写给我”,不禁动容。
突然也想用自己的方式给世界写一封长信,而它给予我的酬答,一定就在我将要阅读的书里。
艾米莉其实在她的诗里耍了一个狡猾的小小花招,她藏起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是:世界一定曾经用它的方式给过她回信,而她不欲让人知道。
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既然世界可以与我交谈,当然更不会吝于给这个把整个心灵向它敞开的孤独精灵以热烈的回应。
伍尔芙与戴洛薇夫人
看了那部由《戴洛薇夫人》改编的影片,片中并没有作者伍尔芙本人的形象,可是她的形象无处不在。
那是年轻的克拉丽莎,生气勃勃地推开清晨的落地窗,提着白色的裙摆奔跑;而年老的戴洛薇夫人,身着淡绿色的风衣,怀抱着花朵神采奕奕地走在街道的石级上。
我喜欢极了这两个形象,她们都有着湖水颜色的眼睛,高大丰美的身躯。是啊,希腊神话中的女神不正是那种高大丰美的身躯吗?
突然为自己内心里一直固执地以纤秀娇柔的形体为美的标准而感到惭愧。
生活的裂纹
为什么我觉得我的生活就像一只布满裂纹的容器?今天用尽力气修复了一处,明天又会从另一处裂开来。好容易把另一处也修复好了,后天又有新的裂纹等着去修复。
这样无休无止。无止无休。可是有时候,人的神经其实是多么坚韧啊,怎样也不会崩溃掉。
只是会感到疲倦。
突然知道,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就是不够潇洒。对于感情,对于生活,对于所有种种。而真正的文字,应该是骨子里的潇洒,即使悲伤疼痛也绝不能被掩盖其本质的潇洒。
评论家与写手
一个伟大的评论家比一个二三流的作家无疑更难得,可是没办法,如果让我在一个伟大的评论家和一个不入流的写手中选择,我还是宁可当写手,因为做一个写手,是因创造而创造,至少无需依附于别人的作品而存在。
对我来说,那样的依附,再有价值也不行,我办不到。
我阅读,只是因为阅读的快乐以及从中学习我所不知道的东西,而所有需要评论的阅读都是不快乐的,要么得从完美中找出瑕疵,要么得从瑕疵中拼凑完美。
浓与淡
记得读过罗兰的一则短篇,女主角说喜欢杜鹃,不喜欢樱花,樱花太淡了。男主角道:“看不出你不喜欢淡的东西,你总是穿浅淡素净的衣服。”女主角回答:“那正是因为我性情太浓的缘故,譬如画画,浓的画面,不能再用浓的画框了。”
很多年来,我总是穿淡蓝浅、绿和白色,可是终究有次抵制不了一件明艳桃红的棉衣诱惑,高高兴兴地穿了出去拍照,回来发现,那衣服仿佛不是我自己的,所有的神采都让它夺去了,只余我一脸空洞的表情和似乎呆板的眼光。
七里香
才情是什么?才情是一把双刃剑,越是锋芒毕现,越是可能伤及自己。
梦想又是什么?梦想其实是我们这一生最长久的忧伤,因为它总不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每到午夜之后,我就总是有些疯狂的念头,想改变现状的那一类念头。然后一觉醒来,又总是觉得不可思议,仿佛那完全是另一个人能想到的事。
这个在阳光下到处是七里香的气息的城市,代表着安逸、洁净,和在不离开它的前提下的随心所欲,北方的灰色、庄严,对于我,比梦还遥远。
始知昨夜红楼梦
凌晨,“通”的一声巨响把我惊醒,迷糊中虽知晓是不小心把香水瓶子踢到地板上所发出的响声。再也睡不着了,索性开了灯看书,读到那句“始知昨夜红楼梦,身在桃花万树中。”
仿佛是特意潜伏在那里等着我,这般的句子。
梦里不知道已经别离了,还在因将要到来的别离惆怅。然而即使是悲恸如此,似乎也不及梦醒后来得致命。
记得天下不堪之境有五,其一是:觉来无可觅处。
无声的金鱼
养了三条金鱼。它们在一尺见方的空间游来游去,身姿曼妙。比起动物,一直更喜欢植物的安静和无所需求,可金鱼却是比植物还要安静的动物。
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悲喜忧欢,可以用声音或者文字宣泄出来,是怎么样的幸运。即使不得不哭着怀念,不得不在梦里流泪,与金鱼比,也是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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