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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年前,从茅家镇(今海门镇)往北3里路的地方,建有一座“孝子牌楼”。 原来,那时在茅家镇老城隍庙附近的一间破草屋里,住着一个名叫范士华的男子和他双目失明的寡妇娘。为了赡养不能干活的老母,每天一大早,范士华提了一只破篮,里面放个陶罐,匆匆出门,挨家逐户地讨饭。每当要到一些好的饭菜,他就装在陶罐里,马上返回家让母亲享用,而自己绝不尝一口。 有段时间,老母病得很厉害,不思茶饭,想吃鲜鱼,范士华拔脚赶往市场买鱼。他见个卖鱼的篓子里有几条鲫鱼,很是高兴,便挑了一条。卖主一称,开价道:“36枚铜钱。”谁知,范士华掏空袋底,还少10个铜钱,只得央求卖主:“身边钱不够,让我回家去取,这鱼给我留着。”其实,范士华家里哪有一个铜钱,他只好再去乞讨。当他讨到铜钱,返回市场,卖主篓里的鱼已光了。范士华急着问:“我挑的鱼给谁买去了?”卖主道:“给衙门里的人买去的。” 当下,范士华赶到县衙门,找到那个买鱼的衙役,哭诉道:“我的母亲病重,很想吃鱼,请求转让一条吧!”那衙役寻思:这鱼已经煮熟,哪能转让?范士华无法,硬着头皮去见县老爷,央求转让一条熟鱼。县老爷很受感动,便答应了他的要求。为弄清真假,县老爷暗中派人去察看,果真见范士华把鱼端在母亲床头,用筷子把鱼肉夹给母亲吃。 就这样,范士华孝敬母亲的事越传越广。 孝子精神感天地。范士华死后,众人主动募款,为这位孝子建造了一座坟墓。石碑上刻着“范士华之墓”五个大字和范士华孝敬母亲的事迹。碑前的石方台上,有石香炉和石烛台。两边的石凳供游人歇息。牌楼的石柱上,有一副对联:“天性纯良,千载未寒于骨肉;人心仰慕,一方永享其灵魂。”孝子牌楼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圩角河时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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