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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万年镇廷奎村村民袁锦旗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说是结婚证,乍一看,更像是一张装饰精美的奖状。 年代久远,结婚证已显陈旧,但证上的图案仍艳丽如新,十分喜庆。图案设计成对称状,左右有燕子、孔雀、花草等。由上往下,大红喜字下面,书有“结婚证书”样,再往下,就是结婚证的主体内容。由右往左,依次写着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日、时辰,由谁介绍、由谁证婚等字样。最后,还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名字及印章。结婚证落款显示结婚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元月廿一日”(1946年),距今已有61年。证书上没有结婚当事人的合影照片。 据袁锦旗介绍,证书的主人是三阳镇村民袁某和张某。该结婚证并不像现在,由政府发放。而是在结婚之时,由男女双方邀请政府主要领导和介绍人参加,同时请专门书写结婚证的人现场书写。因此,这张结婚证也没有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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