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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有座“躲债庙”,年轻人不晓得,八九十岁的老人全知道:它就是道士观西隔壁的北武庙(即北关帝庙)。 大家知道,旧社会时穷人的日子最难过。天灾、人祸、兵燹固然逃不脱。过日子时窘迫上典当、困难去赊欠。到了端午、中秋需还钱。还不了的只得拖到“年关”。此时,店家的账房先生早已把些陈年累债一一开列出来,从腊月二十四起由伙计或学徒打着灯笼前街后巷川流不息地去收债。他们坐在人家家里不走也不多话,可欠债的人心如刀绞。家当没得卖,只好卖儿卖女……有些无法的只得寻了短路,呜呼见了阎王。官司打到衙门,场官也无法。一、收债的没硬逼不犯法。二、欠债的自寻短见与人无关自负责任。三、现在人也死了更困难,债可拖一拖,到子孙超生时再还。总之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至于人死了倒确实是个问题。于是,场官在次年的正月半一过便召开店老板会议,建议大家出钱准备在道士观旁建座北武庙(即北关帝庙)。官府出面筹款建庙,大家纷纷解囊。由于资金足,材料全,北武庙很快就在年底前完工。 腊月二十四开始收债灯笼又在街头活动起来。余东场场官吸取了上年血的教训,便及时贴出告谕,要百姓们守信誉还清欠债。对实在无法解决的,一律于三十夜去北武庙向本场告知,由本场负责妥善处理。 这一来店家也不上紧了,负债的人能还的还了,实在无法的只好推到三十夜。三十夜北武庙可忙啦,不但许多确实无法还钱的人去了,就连许多收债的伙计与学徒们都打着灯笼到了哪里。可是进去的人,不论你是欠债的还是收债的,一律只许进去而不许出来。门口有衙役把着门,“只进不出”,等待场官吩咐。 当子夜一到,大地除旧迎新了,场官到场开了讲:“凡是收债的会后回去后再不得上欠债户去讨债,如出了人命一律按责任轻重予以赔偿或抵命。至于老板说什么的,本场官就是这个规定。”同时对欠债户也进行了训教。“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今年还不起来年要想法还清。人一定要守信誉,不要捞到就是你的,这样你今后不好做人,再也赊不到账。至于有些人想走绝路那是自讨的。与店家无关,今后也不受理这类官司,希望你们回去后好自为之”。 ……这一年基本上太平无事。因为旧社会,欠债的人还是有,到年底去躲债的仍旧不少,但被逼死人命的却未再发生过。由此余东人便把这座庙叫作“躲债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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