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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出土的清代《不税过投契碑》是很有价值的文物,已由邹仁岳先生作过详尽介绍,文载11月19日《海门日报》。因其很有价值,笔者拟就有关问题再作些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什么是“过投” 碑文讲的是土地契税问题。碑题说“不税过投”,碑文一再强调“只税买卖,不税过投”,在买卖中又强调“如系田底买卖契纸,即遵例随时囗囗税”。这里的“税”字应作“收取契税”讲,碑的主题即只收取土地买卖中田底买卖的契税,不收取土地过投的契税。那么,什么是过投呢?“过投”一词不见于古代语词的词典。笔者请教了精通掌故的南通百岁老人朱漱梅先生,他也无法说清,可见“过投”一词早已消亡了。清代契税制度规定,土地过户,依交易价格纳税。显然,无银两进出的,便无需纳税。而在土地过户的所有情况中只有买卖和典押两种情况存在银两进出,其他如赠与、继承、投充(清初迫使汉人将土地所有权奉献给旗人,投充到旗下为奴)均无银两进出,本来就是“不税”,也就肯定不是碑文中所说的应税而“不税”的范围。 从字面说,“过”,是过户的“过”,转移之义;“投”是赠与,投之以桃的“投”。土地典押是将土地质押 给别人一定期限,藉以向人借贷,期满后赎回。笔者看过很多清代典押契约,其中相当多的用了“将土地……送就于……,典出银两……”的措辞,与“赠与”的说法非常接近。因此,“过投”可以说是指典押。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典押呢?那可能是因为过投还不能完全与典押划等号。那么,过投还可能包括什么呢?惟一可以研究的是买卖。土地买卖有两种,即田底买卖和 田面买卖,前者是变更土地所有权的买卖,后者则是只变更使用权的买卖。碑文中强调了“如系田底买卖契纸,即遵例随时囗囗税”,那么田面买卖呢,没说。没说的言外之意显然可以“不税”,所以“过投”极有可能还包括了田面买卖。清代的土地契税政策,初、中期确是“止税”买卖,“不税”典押的,到末期内外交困,财政拮据,则无论卖典一律收税了。所以,碑文强调“止税”田底买卖,而“不税过投契”,是符合碑文产生的道光十二年的情况的。 二、碑文如何标点 我不主张标点碑文,因为阙文过多,很难准确。俞茂林先生出于编辑市志之需,令笔者标点,故勉为其难,试标点如下: 不税过投契碑 署江苏直隶海门分府加十级记录十次张,为遵批出示晓喻事。 案囗江宁布政使司陆札开“奉宫保总督部堂陶 批‘前署司议详海门厅境过投契纸仍照旧章毋庸并税缘由,奉批囗囗仍照抚部院批示,缴抄案存’等因,又奉获抚部院梁 批开‘如详转饬仍循旧章,止税买卖,不税过投,并饬该厅出示晓喻,囗囗总督部堂批示,此复’等因到司,奉此,合就抄详,转饬札厅即便遵照出示晓喻,遵囗将示式送司,囗照章止税买卖,不税投契,前来本署复查;损上滋下本有常经,轻改旧制亦非所宜;送核示间复处贡生曹引平、廪生薛云龙、拔生陈发之囗;基以环籲宪恩,饬遵勒石厅堂,以囗久远”,江宁布政使司林 批开“仰海门厅立即勒石晓示,仍将示式送查”等因,囗经前厅出示晓喻。潘宪批开“详已悉,缴示式存”等因,除限差勒转勒石囗合,再遵批出示晓喻:为此示仰厅境居民囗囗囗因囗囗人囗各宪批示;嗣后置买田地,如系田底买卖契纸,即遵例随时囗囗税,囗囗其由已过投契纸,囗囗告发,定即照例究罚,断不稍宽。其各永遵,毋违特示! 右喻通知 道光十二年闰九月初十 原呈:民人顾占鳌、顾廷元,恩贡孙献、廪生薛云龙、季囗恩、监生袁琨、拔生陈发之、戴囗书、黄锦年、季云青、王顺、黄囗囗(囗者为无法辨认字) 三、为什么立碑 道光朝是清代国运式微的转折时期,海门立碑的1832年是鸦片战争的前夜,此时地方上开始出现“轻改”旧制,卖典“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的现象不足为怪,只是朝廷的政策却尚未变化,而睁一眼闭一眼的情况则是难免的。本应“不税”而税之的当事人,倘是一般“民人”也便忍气吞声,或许还以为理当完税,他们压根儿不会有法律政策意识。而海门的两位顾姓“民人”却在生员们的支持下一起上书言事,这在当时便成了大事。从碑文所附上书人的名单和江宁布政使司批文对照,还可发现多出一个曹引平来,可见上书言事的还不止一拨。所以两江总督陶澍和江苏巡抚梁章钜就不能不出面过问,否则便难辞渎职之咎。陶的辖区包括现在的苏、沪、皖、赣,梁亦是一省之长,可见此事影响之大。江宁布政使司作为主管民政的省级机关(江苏时设江宁、苏州两处,海门厅属江宁)当然更不敢怠慢,先后有陆、林、潘三人先后批示,再求海门厅:“勒石晓喻”,重申“旧章”。这种小题大做,目的在于表示体恤百姓的“宪恩”和“旧章”“不变”,“以囗久远”的决心。 四、碑立于何处 按照江宁布政使司的要求“勒石厅堂”,那么立碑的地点是在厅堂,应该是没有悬念的。但是碑的出土地却在常乐的通沙河畔,这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立碑不久,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形势急转直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损上滋下” 的“旧章”便“轻改”了。清代后期的契税制度,便是无论卖典,一律收税,税率也大幅度提高。这是有案可稽的事实。那么这块碑自然也便成为废碑,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笑柄。既如此,自可任意处置,深埋地下亦无不可,甚至更好。至于它何时埋入地下,可惜未在出土时进行地质的分析,可能成为永远的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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