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个老烟民,抽烟的历史已不下三十年了。我曾多次试图戒烟,短则几天,长则一年半载,几次戒烟几次复吸,始终没有根绝顽固的烟瘾,可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作为烟民,抽烟的危害我是知道的,各种媒体都在宣传抽烟的害处,连生产香烟的厂家都不忘在烟盒上打出“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尽管如此,在烟民的圈子里少了烟不行,彼此相逢,未等开口寒暄,口袋里的烟早已掏在手中,你推我让敬烟。有烟在手,话题似乎特别地多,口中的烟尚未抽完,对方也拿出香烟敬上,“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烟民们不成文的规矩。香烟成了聊天的加油站。 抽了几十年的烟,对它有一种不可割舍的感情,除了在吞云吐雾中自得其乐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用途,就是用作交际的基本道具。出门办事少了它不行,这是与人见面时最初的也是最廉价的见面礼。对不抽烟的人自不必说,一旦你面对的是一个烟民,而你恰恰忽视了这一环节,人家一生气,可能导致你办事不顺利。据说在计划经济时代,物资大多匮乏,有人因为面对一个穿着寒酸的仓库保管员没有敬烟,使事情的办理过程大费周折。嗜烟者,如斯夫! 记得小时候听大人们说:牡丹牌是省级干部烟,前门牌是县级干部烟,飞马牌是公社干部烟,劳动牌是工人烟,勇士牌是农民烟。现在的社会和先前不同了,又换成了另一种说法:二、三块钱的烟叫“蹲坑烟”,五六块钱的烟叫“泥匠烟”,七、八块的叫“打工烟”,十一块的南京烟叫“场面烟”,二十块的叫“当官烟”,中华、苏烟等高档烟当然叫“老板烟”了。我在一个私人企业工作,喜抽“红双喜”,这倒很符合我的身份。 我自知,在现在的文明社会中,抽烟者已归于不受欢迎的一类人,呛人的烟雾,满嘴的口臭,令人厌恶。我曾在短期的戒烟过程中感受到这一点。因此,与人接触,在别人还没有表示“敬而远之”之际,我就知趣地“规避三尺”,免得在别人表现出讨厌时出现尴尬。 抽烟对身体的折磨,对家庭的影响,对环境的污染,对社会的危害,等等,作为烟民是不得不三思了。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烟民,但除了烟民的自觉参与,政府的介入也是必要的。“无烟日”、“无烟月”、“无烟年”需要社会共同创造。思之再三,我是决计要从烟民中“还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