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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像谈一场不需要结局的恋爱。因为不追求结果,所以尽可贪婪地享受。 ——题记 喜欢书店的阅读氛围。那么多人,静静地来去,食指一路点过,终于仰首从架上轻抽一本。也许是受了书名的蛊惑,也许是只是爱它侧脊素简的颜色。看一眼,不对数便打回原籍,彼此仍成陌路。而一旦挑中好书,便顾不得什么体面了,或斜倚书架,或蹲踞柜角,或者索性席地而坐,浑然忘我直把书店作了自家的书房。 这样铺张的共读场面当然要在大书店里才算有味。在小城里,最大最适意的书店便是新华书店了。书多,人众,闹也闹得有劲。常常需在肩头背后,歪着头侧着颈才能找书。有自觉者,稍稍避让,而入迷者,定定地树在当地。因此,找书便多出了几个步骤--挺身,遥视,选中目标便踮起脚尖,在盘踞在架下的众生间穿行,很有点跳芭蕾的感觉。身材谦虚的,还可在此练练"泥鳅功",左一晃右一晃,过人技术精彩得如同"皇马"表演赛。 当然啦,喜欢新华书店,除了共读的热闹,更有着其它种种情缘。 最初,我对新华书店还是有所畏惧的。读初中的时,大姨非得送我几本书--当然是教辅之类,她骑了十多里路载我到新华书店--当时书店无多,只此一家可称"航母"。知道她生活的沉重,又难却她的美意,欺她不明就里,尽挑了些便宜的书。到柜台结帐,里面竟笑出声来:"……全是我们店最便宜的……一块几毛……"旁人侧不侧目,我无处自容。后来想想,那时候不过是敏感而虚荣的少年心罢了。 再去新华书店,已是数年之后。在师范求学,这是一生中最最集中的读书时节。每周一次的借书卡远不够用,学校图书馆也渐成明日黄花--书的更新速度比蜗牛散步还要慢。同学来自各地,有了更好的读书机会--到各地的新华书店中淘回书来交流。回海门的时候,我常常会带上同学写下的书名泡在书店里。其时,书店已经改变了模样,书柜已呈开放式。许多书摊开在柜上,任人自由阅读。从那时起,我书橱里添了许多背后印有"HMXD"(海门新华书店)标记的书。 至今翻开那些带有标记的书,还在为当年的读书热情感到血脉贲张。搬了几次家,书一本也没舍得丢,只是有些书名却已陌生。翻翻,竟然有那时国内首次译介的劳伦斯作品《羽蛇》。装帧是覆膜的,也是当时很流行的流行小说的封面。这是为我一个好友而买的,可不知为何没有送出。里面却有他读过的痕迹,笔笔如新。往事的面纱如日照雾岚般散淡化开。还记得他带我在书店里看《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他说这本书在英国故土被禁三十年,只因赤裸裸的性爱描写。少年心性的猎奇、猎艳一时受到挑战。目光游离在架上,犹犹豫豫地不敢出手。再三回首,确定并无旁人监视,如青蛙吐舌般迅猛地取下。书是繁体竖排本。八十大洋的价位,于我们而言,贵得有些离谱,只好如同特工一般掩掩避避地携至一角,两人共读兼作互相的壁垒,时刻提防着周遭好奇的探视…… 顽皮的少年情怀,铺撒开一地细碎的微芒。就在书前,时光如同停在昨日。读书的姿势有许多种,捧杯香茗坐在冬日午后的阳光里,在万籁销匿后午夜的清灯下,人潮扰攘人候车室……而我独钟情于在书店空阔的店堂里,席地坐读,偶尔间仰望过去,书如倾城,令人惶惑与敬畏,繁嚣之心灭去,悠然与一众不相干的人共读,含笑流泪都是自己的事,身周是一条暗涌的静流,只有书与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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