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的时间能做什么? 或许有人奇怪,为什么要提这样的问题。缘起是又遇“抄袭门”。据报载,当红青春作家郭敬明最新小说《小时代》涉嫌抄袭《穿prada的女王》,林萧、徐光木等80后作家趁机发难,号召80后集体对其作品进行抵制。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心头的疑问是:怎么又是你?真的不想再谈抄袭,不管郭敬明是不是“一个会玩文字游戏的跳梁小丑”,也无意趟这些浑水论个是非曲直。想起这样一个问题,是想起了一个人。因为对于上面的问题,美国作家、著名的历史学家威尔·杜兰特用自己的经历给出的答案是:写11卷本的《世界文明史》。
50年只为一本书?这令人咋舌,相信也会被一些人不屑或笑掉大牙的。相比较而言,我们的一些作者该是多么“有才”而“高产”。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介绍某位当代作家的文字,文中说刚届中年的作家已经发表了3500万字的作品。乖乖,这样大的数字,不把读者吓死,也要压死。还有更绝的,一则消息说另一位作家一个月一部长篇小说,其中还旅游了半个月。想想他们真是“天才”。他们的作品有多少人在读?不知道,人们知道的是他们“能写”。当然,我不否认倚马可就下笔千言的天才在,但寥若晨星。
这些“天才”们的写作资源在哪里?按道理而言,书是最好的老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小孩就懂的道理,但有些作家就是自豪宣称自己不读书。笔者看威尔·杜兰特的传记发现,尽管威尔·杜兰特进入教会学校学习,是其母亲希望能使“这个整天调皮捣蛋、满口胡言乱语的孩子变成一个优秀的传教士”。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威尔·杜兰特对阅读有一种异样的激情。从12岁到19岁,他大约读了2000本书,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哲学观。其后,他没有做牧师,而是做了历史学家。有了这些基础。威尔·杜兰特才有可能花去半个世纪的时间去研究并写出一部11卷本的关于人类文明发展史。这部世界文明史是他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也一直为后来人提及。奥斯卡·王尔德曾说:“任何人都能创造历史,却很少人能记录历史。”但是威尔·杜兰特两样都做到了。即便是这样,在写作过程中,威尔·杜兰特曾删改增补多次,呕心沥血之极。
翻阅文学史我们可以发现,最伟大的作者往往有耐心和耐力与时间较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史书上说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但丁为写《神曲》,耗费了15年的光阴;塞万提斯从酝酿到完成《堂·吉诃德》,亦有17年之久;歌德的《浮士德》创作跨度竟有60年,贯穿了这位“德国文学的宙斯”的整个创作生涯……他们用漫长的时间塑造和见证了自己作品的品质。
物理学有一个词语:从量变可以到质变。我知道一些作者存在这样的想法:只要有数量,就会有质量,泥沙之下总会有金子的。殊不知,真正的创作不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也不是土法炼钢式的,这样创作出来的泥沙永远只是泥沙,不会在时间的磨砺下发生化学变化变成金子。 要做大师,应向威尔·杜兰特们学习,历尽老蚌含珠似的辛苦才能真正孕出巨著、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