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山西讯 本月起,山西省各级法院开始进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考核三次都不合格的法官,将通过司法程序取消其司法资格。 整改活动将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集中整改6个方面的问题:民商事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发生滥用权力,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因司法程序不规范而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问题;因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而争立案、争管辖,或该立案不立案、该执行不执行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滥用执行中止权力等问题;申诉和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符,作风不好、形象不佳的问题;其它影响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形象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