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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讯 为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江苏省在日前开展的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规定,禁止交巡警部门使用地方号牌车辆或采取隐蔽的方法进行测速,不得在施工路段、高速公路匝道等处测速,对超速1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 江苏省公安厅还对各级交巡警部门查处超速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各地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组织一次排查、清理,如有未依法检定、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测速设备,立即进行检定和维护。同时要求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车辆驾驶人超速违法信息,省内转递率要达到100%,向外省的转递率要达到80%以上,采取非现场处罚时,严禁强制异地车辆驾驶人到本地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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