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新政主要有四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突出激发活力。如针对目前高校、院所价值目标、考核导向不利创业的现状,新政规定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二是突出保护创新。鼓励创新就是要充分的体现创新的价值、全方位的保护好创新的成果,让创新者多得利、多受益。新政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了对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的保护及在职创业收入的保护。职务发明成果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收入也归个人所有。
三是突出支持创业。新政规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是突出扶持企业。新政明确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