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初宣布为群众办多少“实事”“好事”,成为各地各部门的惯例。今年,不少乡镇和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生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当年的“民生工程”,有的还编制了3年、5年的“民生预算”,从制度上保障了民生问题的妥善有效解决。
这些新举改变了过去做法的随意性、短期性、临时性,使政府决策和行政执政进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编制“民生预算”,不仅形成了系统、充实的民生问题中长期规划,还创新了财政预算编报制度,在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后就具有法定性和实效性,从法制和财政体制层面解决了对民生问题持续投入的难题。
“民生预算”,涉及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等方面,既有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重点项目,又有事关长远的基础性保障项目。政府对民生问题按工程项目的办法组织实施,有了科学系统的统筹规划,也更便于这些民生问题彻底解决。
改善民生,造福民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党的宗旨的体现。一年之计在于春,各项工作是否顺利,新年开端尤为重要。“民生工程”、“民生预算”往往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头绪繁多,不可能一蹴而就。有的还和群众的当前利益存在一些矛盾,需要广大干部做好过细的解释疏导工作。只有从头抓紧,只争朝夕,一步一个脚印地抓紧落实,才能按期、如数兑现承诺,让“民生预算”结出惠民硕果,在老百姓的心中树起一座座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