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积极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和保费征缴。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获悉,截止6月底,共征缴失业保险费1750万元,同比增长32%。该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通过宣传、扩面、申报、征缴等环节全方位加强保费筹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按照失业保险征缴规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市应保未保企业、应收未收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疏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调查、发放书面告知等形式,企业和职工参保意识明显增强,参加失业保险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今年1-6月,新增参保单位169家,新增参保职工4176人,失业保险实际参保人数74358人,失业保险覆盖率96.6 %,市各类企业和事业都基本上参加了失业保险。
为了做好基数申报工作,劳动就业管理处不仅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前台设置了失业保险申报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受理申报业务,而且与养老保险平台实施了联网。同时在基数申报过程中,严格执行与缴费单位实发工资相一致原则。对于参保职工月实得工资不足1083元的,必须按1083元/月申报;对于实得工资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必须按实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上不封顶。
为足额收取失业保险费,劳动就业管理处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采取分类征收办法:一是正常的企事业单位委托地方税务局按月征缴;二是零星企业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负责收取;三是改制企业、非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因参保人员不稳定、征缴数额较小,委托社会保险处在征收养老费的同时一票征收失业保险费,从而杜绝参保单位只缴养老金逃避失业金的不良现象。
今年1-6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312万元,2261名失业职工得到了失业救济保障。
(邱红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