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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炎、通讯员樊静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城区商业用管道液化气价格调整。根据有关规定,从11月抄见量起,把原来下浮基价10%的价格调整为上浮基价10%,调整后的价格是21元/立方米。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上涨给海门城建燃气公司带来较大压力。为了确保城区管道液化气经营的正常运行,在不突破价格上浮规定的范围内,物价局决定对城区商业用管道液化气价格作适当调整,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10%。据物价局介绍,民用管道液化气年内不出台调价政策。 编后: “民用管道液化气年内不出台调价政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对广大市民百姓来说,犹如一颗定心丸。距离春节只有70多天,这个时节,事关市民生活、由行政调控的涨价措施,确实不应该出台了。市物价局的这一承诺深得民意。 说本心话,市民百姓也理解物价上涨对公用事业部门和单位的压力,但涨价肯定不是惟一出路,涨价的幅度也必须严格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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