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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璟、通讯员鼎元、黄晨报道:通过德胜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同志连续多日的工作,一对原本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而成为“冤家”的村民握手言和。 家住德胜镇瑞祥村的宋某本享有0.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多种原因,1997年起实际承包只有0.31亩(但各种税费仍按0.4亩缴纳)。至2005年土地清核、登记造册时,土地证上土地面积仍是0.31亩,对此宋某未提出异议。今年5月,宋某发现上述情况后,遂要求占有其部分承包地的同村村民黄某返还0.09亩的土地。但黄某认为这块土地划归自己承包,应享有承包经营权,不愿返还。当事人双方产生矛盾,并多次有激化的趋势。前不久,宋、黄两家矛盾愈演愈烈。 德胜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先稳住两家情绪,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此后半个多月的时间,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又多次顶着酷暑高温赴现场进行调处,为双方当事人寻求情感、公理、法律三者的结合点,努力控制事态的恶化。在镇调处中心耐心细致的工作之下,宋、黄两家最终达成协议——黄某对这0.09亩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对于宋某在1997年至2005年期间在此块土地上承担的各种税费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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