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茅云华、通讯员葛娟报道:5月22日,市法院三厂法庭在审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巧借灾情开展调解工作,终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当庭和解。
原、被告家住常乐镇,双方系妯娌关系,前几年因一些家庭小事发生口角后,结下怨恨。去年4月的一天,原告黄某发现大嫂施某将两只龙虾笼放到了她承包的水面上,便上门理论。双方话不投机,很快开始争吵,后又各自翻出“老账”诋毁对方。妯娌两人对骂拉扯,最后扭打在一起。黄某头部、脸上多处受伤,住院用掉医药费2200多元,等到出院,她即刻将大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费4600多元。
接案后,承办法官黄燕到当地派出所详细了解案情,决定立足于亲情调解,并认真准备了调解方案。然而事与愿违,积怨太深的原、被告互不相让,调解方案失去了“用武之地”。这时,黄法官灵机一动,转开话题说起了5.12汶川地震灾情,用灾难发生后亲情的珍贵启发双方互谅。法官说到动情处,原告止不住落泪,并再三表示,亲情最值得珍惜。而被告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打动了,施某说,自己与原告血脉相连,一旦灾难袭来,隔不断的还是亲情。一度陷入僵局的调解有了进展,法官借势推进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终于表示愿意和解,妯娌两人当着法官的面相互检讨了自己的不足,真诚地相互道歉,并就适当赔偿问题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