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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生产期间,是农户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的高峰时节。农林、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携手合作,为我市农资市场筑起了一道抵挡假冒、违法违规经营的防火墙。
严控农资价格 记者从市农林局农业服务技术公司、市种子公司等农资供应部门了解到,不少经营单位早在年前就储备了大量春耕生产使用的农资,今年我市农资供应相当充足,这对平抑农资价格也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同时记者在市物价局价格科获悉,今年以来春耕农资价格基本平稳,一些品种售价略有上涨。其中年前一直处于下跌趋势的尿素价格逐渐回升,由1650元每吨上涨到1900元每吨左右。其他涨幅较大的是玉米种,这主要是山东等制种产地种源减少的原因。其它作物种子价格变化不大。 为确保农资价格的稳定,市物价部门今年对农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企业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需提高出厂价格的,须在一周前向物价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提高出厂价格;对化肥流通环节实行差价率控制。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价率最高不超过7%,其中厂批差价率4%,批零差价率3%;严格明码标价制度,各类农资经营企业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农资销售价格,如价格变化应及时更改,并做到一货一签;稳定种子价格,稳定粮食及油菜、蚕豆、棉花等作物的种子价格,因客观原因需要提高销售价格的,须在一周前向物价局申报备案。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从严查处并曝光。农民朋友发现涉农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携手维护市场秩序 近年来,市农林、工商等职能部门依法对我市农资进行了整顿,有效确保了农资市场健康、良好的运行。据工商局统计显示,2005年农资纠纷案件比2004年下降56%,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但由于我市农资经营点数量众多,大小经销点就有405家,且分布较散,给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仍有存在。 无证、超范围经营现象较为普遍。2005年海门工商局共查处该类案件48起,今年也已查处了6起。经营户出售、出租或外借相关农资经营执照现象仍有存在。还有一些乡镇农资经营单位,擅自在农村增设经营点。这些违规经营行为,使得不少毫无农资经营经验的人进入该行业,造成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农资经营需要很强的专业的知识,而一些经营者根本不懂农业知识,盲目向农户推销产品,结果造成了农户的损失。执法人员在对农资经营点检查过程中就多次发现这种现象。当询问某些经营户有关使用农药的注意事项时,却被告知,他只管卖农药,不管其它事情。去年,市农林局执法大队处理了一起因除草剂使用不当造成油菜、蚕豆大面积枯死的纠纷。悦来镇农户陈某听了农药经销商误导,随意扩大用药范围,导致了这一后果。类似因使用农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时有发生。因此农林专家提醒农户,在一些新品农药使用前,应咨询一下当地的农技部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违规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仍有发生。 这些违规经营户大都表示,是为了迎合发生病虫害时,不少农户追求杀虫快、效果好的需求,而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市农林局有关专家指出,这是农户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杀死了害虫,也会造成农产品、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同时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可以使害虫产生抗药性。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高毒、高残留农药只能用于棉花和树木,禁止用于蔬菜等其他作物。因此农户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尽量使用低毒、无公害的生物农药或仿生物农药。 农药、化肥有效含量不足。市农林执法大队查获一起标注含25%氮、磷、钾的复合肥,经检测,实际含量仅为23%。还有一批标注含恩诺沙星的兽药,经检测发现,该产品中实际根本无此成分。执法人员分析,农资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屡打不绝,主要原因还是暴利的诱惑。比如,将每吨化肥总养分的含量降低一半,生产总成本就可下降60%以上,而且靠肉眼根本辨别不出来。许多不法化肥生产商就是通过减少养分瞒天过海,快速获得高额利润。 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履禁不绝。市农林执法人员指出,农资销售必须有固定场所,不得以地摊、流动等方式进行销售。从流动商贩处购买种子、化肥的农户就有贪图便宜的心理。但往往他们出售的农资均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生损失,农户就很难找到责任人。因此广大农户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这类上门兜售的种子、化肥。 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今春以来,市农林、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将净化农资市场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联合开展了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扶优打假,放心农资送下乡,与经营户签订农资质量责任书,农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多项活动。 执法人员支招 如何判断农资经营点十分正规,市农林局法规科科长姜耀平介绍,经营种子应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经营委托书,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单位有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农药必须是法定的农林、供销、农资等单位;经营兽药应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化肥、饲料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甲胺磷、1605、久效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杀鼠剂实行定点经营,必须具有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全市可经营高毒、高残留经营单位有33家,定点销售毒鼠强45家。 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要到本地正规、信誉较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不要随意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者经营的农资;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正规合格的农资产品使用的包装印刷字迹清楚、包装物整齐耐用且封口严实,包装内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标签标识上应当标注有产品名称、产品执行质量标准、生产日期、批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效期等。 不同种类农资还要分别标注下类内容:种子,植物种类、种子类别、产地、特征特性、使用说明、包装单位名称、地址、包装日期、《种子经营许可证》号、检疫证号,主要农作物种子还必须标注《种子生产许可证》号和品种审定号;农药,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中文通用名(有效成份)、含量剂型、产品性能、毒性、用途、安全间隔期、中毒急救措施、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复混肥料,养分含量、净重、肥料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兽药,“兽用”标识、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批准文号、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及其它有关信息;饲料,“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和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标明“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字样,并标明其化学名称、含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要注意察看农资外观,选择色泽均匀,没有发生受潮、结块、霉变、沉淀的农资产品;要向经营单位索要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连同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一旦出现农资质量问题,要持购买凭证和其他有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农林、工商、消协等部门咨询投诉。因此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的,应及时请当地农林部门帮助鉴定,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经营单位提出赔偿,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举报电话:海门市农林局执法大队82299123,海门工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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