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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作出决定构建和谐海门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何新华、马国兴报道:6月10日,中共海门市委作出《关于构建和谐海门的决定》,提出了争创苏中苏北地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市的工作目标。
  决定共分五个部分:充分认识构建和谐海门的重大意义;构建和谐海门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构建和谐海门的主要任务;实施和谐海门“十大创建工程”;加强对构建和谐海门工作的领导。
  决定指出,构建和谐海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三化一新”战略为主线,以实现全市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为落脚点,大力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走在苏中苏北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历史进程的前列。
  决定提出了构建和谐海门的五大奋斗目标:注重知识引领,激活创新要素,全力打造活力之市;注重统筹发展,倡导公平均衡,全力打造祥和之市;注重民主法治,维护  安定团结,全力打造平安之市;注重形象建设,弘扬诚信友爱,全力打造文明之市;注重环境保护,追求人居适宜,全力打造生态之市。
  决定提出了构建和谐海门的主要任务:构建五大网络体系,着重抓好六大工作。五大网络体系是:海门安全网、海门协商网、海门诚信网、海门关爱网、海门可持续发展网。六大重点工作是:加快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海门夯实基础;加强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海门打造平台;整合社会服务,为构建和谐海门营造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为构建和谐海门创造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海门提供保证;建设社会信用,为构建和谐海门提供支撑。
  决定提出了实施构建和谐海门“十大创新工程”:和谐机关工程,和谐新农村工程,和谐社区工程,和谐企业工程,和谐校园工程,和谐医患工程,和谐民间组织工程,和谐军地工程,和谐家庭工程,和谐生态工程。
  决定要求,构建和谐海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党的建设。
  决定最后指出,构建和谐海门,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起来,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海门迈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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