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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雁玲报道:昨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兴达率部分组成人员来我市,就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陆一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海忠陪同检查。 陆一飞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2003年9月1日《环评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4份,环境影响报告表471份,环境影响登记表2007份,开展了多个规划环评,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灵甸工业集中区、青龙工业集中区和海门清华紫光英力有限公司。陆兴达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环评法》过程中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管理、部门联动的做法,认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抓得实,有成效,无愧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他希望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上再作环保探索,为南通创造更多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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