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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中介机构投诉增多 市消协提醒,此类交易事先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作者:Clean    来源:海门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刘海滢、通讯员朱慧涓昨天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连日来,市民对中介机构的投诉增多,一些中介机构的不规范操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而交易事前双方都没有明确约定,也给消协解决纠纷带来难题。
    市区一市民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并打算买下来。谈妥后,他给了中介公司5000元定金,并从银行取钱准备买房,结果中介公司告诉他,房主已将房子卖了。市民十分生气,觉得耽误了时间,房价已上涨,而且钱从银行取出损失了利息,要求中介公司赔偿损失。中介公司则称,他们付出了劳动,没得到任何好处,不要说赔了,连定金全部返还都有问题。这个投诉,是因当事人双方事前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消协很难协调处理。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中介交易,一定要按中介服务规定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中介机构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操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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