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雁玲、通讯员顾新杰报道:4月3日,位于市区人民西路的民营大厦两间小屋在海门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持下,进行公开出租招标,一名竞标人以年租金5500元中标,几乎是标底的两倍。海门镇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采取统一招投标措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产收益增长率达到60%以上。
海门镇作为城关镇,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社区的集体资产多而且经济效益较高,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活动也比较活跃。为防止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发包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管理混乱等现象,海门镇从2007年底开始对镇属集体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核实、登记,并出台了《海门镇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镇属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发包均实行招投标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海门镇通过集体讨论,确定村级资产出租、出售、发包招投标底数,采取统一招租的方式,减少村集体资产管理成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租公告的方式,提高招标程序的透明度。在规范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发包行为上,海门镇严把租赁合同签订关,统一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格式,明确合同签订主要内容。
据介绍,从2007年12月到今年3月底,海门镇集中开标8次,共签订集体资产租赁合同55份,收取租金89.24万元,与上一轮租赁合同相比,增加收入35.75万元,增长率达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