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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文明出行 提升公民素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一鸣答记者问  
   海门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3日 作者:
             
   

市文明委组织实施的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正在全面展开,并重点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王一鸣昨天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我市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2008年是第四轮江苏省文明城市复查评比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第四次蝉联江苏省文明城市作为“提升小康新水平,建设和谐新海门”总体目标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在最近两年来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力求通过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效、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增强城市的软实力,建设和谐文明新海门。为此,市文明委以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复查为契机,组织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并且重点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

问: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要求市民群众做到什么?

  答: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要求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的所有公民,按照“衣冠整洁,礼貌待人,讲究卫生,遵守秩序”这一海门市民守则作为行为准则,在日常行为、交通文明、窗口服务、家园爱护、爱岗敬业、家庭和谐、文明礼仪、爱心奉献等八个方面,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全体市民重点要提高文明出行意识,牢记“按道顺行,红灯即停,有序停车,文明出行”这一海门市文明出行守则,做到文明交通:驾驶机动车出行,要严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公交、出租车要按站停靠、接客;使用非机动车出行,要以安全为重,按道行驶,有序停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徒步出行,要以文明为荣,穿越马路走人行横道线,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

  问: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主要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答:经市文明委研究,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将采取定量测评、责任联动的办法,推进公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所谓采取定量测评、责任联动,就是由市文明委制订《海门市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定量测评体系》,同时组建定量测评工作组,对公民个人和部门单位的文明素质提升情况进行测评计分。测评计分分扣分和加分两个方面,对公民个人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扣分的同时,所在部门和乡镇同时扣分。与此同时,市文明委将在公交出租车辆、交通道口、无偿献血等部门发放素质提升得分卡,公民个人主动让座、扶助老弱病残通过交通道口、无偿献血等行为,以及各行各业出现的文明典型将得到加分奖励,个人加分时,所在部门或乡镇也得到加分。在重点开展的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期间,市文明委将组建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纠察队,在市区主要交通道口,佩戴专门制作的袖章、指挥小旗、口哨、太阳帽等,对各类交通违章和不文明出行行为加强执法管理,重点对非机动车与行人进行违章疏导和说服教育。对机动车的违章处罚按照正常处罚标准和程序进行;纠察期间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骑行、逆向行驶将处以50元罚款;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线、翻越隔离护栏将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可经本人志愿,以佩戴专用袖章志愿值勤来代替经济处罚。

  问: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在时间步骤上有什么安排?

  答: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教育阶段(6月下旬至7月初),全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浓厚氛围。二是专项整治阶段(7月初至8月初),集中力量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和窗口服务整治等行动。对公民素质提升定量测评情况,将通过一报两台、海门文明网等媒体加以公布。三是成效巩固阶段(8月中旬至11月底)。加强长效管理,测评小组继续开展暗访抽查。四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各地认真总结,在开展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定量测评的基础上,评出八个方面素质提升的80名标兵,以及10个素质提升标兵单位,大力表彰优秀典型,宣讲典型事迹,扩大典型影响力,促进我市公民文明素质的进一步提升。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响应市文明委的号召,切实规范自身的言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文明新海门,作出各自应有的努力。

 
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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