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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毒禁毒 人人有责——副市长张永斌就贯彻落实《禁毒法》答记者问  
   海门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6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6月26日禁毒宣传日来临之迹,记者就我市贯彻落实《禁毒法》有关问题采访了副市长、市禁毒委员会主任张永斌。

  问: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当前随着毒品问题全球化趋势加剧,我国的禁毒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毒品的存在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秩序。《禁毒法》是根据当前禁毒工作实际需要,总结多年来禁毒工作实践经验制定的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确定了禁毒工作方针和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全面规范了禁毒业务工作,构建了完整的禁毒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禁毒法律责任,为依法开展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问:《禁毒法》有哪些重要的规定?
答:《禁毒法》第一次将禁毒工作方针写入法律中,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法》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禁毒法》规定,要加强单位、基层组织及家庭履行禁毒宣传和防范措施的责任。《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特别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问:我市如何贯彻落实《禁毒法》?
答:一是要明确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形成禁毒委员会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禁毒工作格局。通过多种有效形式,集中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推动《禁毒法》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二是强化缉毒破案执法,集中打击整治吸贩毒。通过制定有效的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治毒,派工作组驻点参战督促,有效整治涉毒区域和部位。三是强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功能。根据《禁毒法》的要求,落实指定部门、具体人员实施,保障禁毒经费,确保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大力整治吸食新型毒品违法活动,重点遏制青少年学生和未成年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吸食新型毒品活动,保护其健康成长。同时,认真落实严管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从根本上遏制制贩新型毒品犯罪。

 
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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