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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勿以保护孩子成长为由侵其隐私权  
   海门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6日 作者:
             
    本报天津讯 近日,在天津举行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上,有关专家忠告说,父母不能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谈到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一些家长会说“小孩有什么隐私权?”而且总是把“隐私”与成年人“见不得人”的事联系起来。对此,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关颖表示,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心理、生理上都不够成熟,但他们一样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如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纯粹属于私人所有的个人空间、个人生活和个人秘密,就是实质上的隐私。

关颖指出,在处理与孩子的关系上,许多父母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容易形成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孩子是属于自己的,无论在生活上还是思想行为上都依附于自己,孩子在自己面前没有隐私可言,自己有权知道子女的一切情况。

事实上,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难免会涉及孩子的一些隐私,但许多父母往往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略未成年人的权利,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有意无意之中侵犯孩子隐私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周润健)

 
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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