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当前位置:海门新闻网 >> 教育 >> 浏览文章 |
|
【字体:大 中 小】 |
| |
|
父母勿以保护孩子成长为由侵其隐私权 |
|
| |
海门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6日 作者: |
| |
|
|
|
|
|
|
| |
|
本报天津讯 近日,在天津举行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上,有关专家忠告说,父母不能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谈到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一些家长会说“小孩有什么隐私权?”而且总是把“隐私”与成年人“见不得人”的事联系起来。对此,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关颖表示,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心理、生理上都不够成熟,但他们一样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如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纯粹属于私人所有的个人空间、个人生活和个人秘密,就是实质上的隐私。
关颖指出,在处理与孩子的关系上,许多父母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容易形成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孩子是属于自己的,无论在生活上还是思想行为上都依附于自己,孩子在自己面前没有隐私可言,自己有权知道子女的一切情况。
事实上,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难免会涉及孩子的一些隐私,但许多父母往往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略未成年人的权利,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有意无意之中侵犯孩子隐私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周润健)
|
| |
|
|
来源:海门日报 |
|
|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
|
| |
|
广告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我们 | 我要投稿 | 广告资费 | 征订指南 | 联系我们 |
|
| |
新闻热线:0513-82999110 记者部:0513-82222313 编辑部:0513-82220065 办公室:0513-82217650 传真:0513-82211932 报纸广告:0513-82217600 网络广告:0513-82262630 订报发行:0513-82107171 版权所有 海门日报社 苏ICP备05084683号 Copyright 2004-2006 hm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