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招生的年龄界限有什么规定?
答:小学起始年级招生的年龄界限是2001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已到规定小学入学年龄,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学校施教范围内的须到乡镇政府审批,直属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须到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二、市区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市区学校的招生对象是2008年6月底前,户籍在市区学校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两种对象: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房产证);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本人或父母亲没有房产证的。
三、市区学校的施教范围是怎样的?与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市区初中的施教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具体为:宋季河以东(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海门河以南除外)、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青西河以北区域。
市区小学的施教范围为:海兴路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南海路以北区域。
四、市区学校招生对一些特殊对象有什么规定?
答:①在施教范围外的原市区初中招生对象(户籍为2004年1月1日以前迁入的市区居民)按市区学校施教区延伸安排至相关学校就读。②户籍在2004年1月1日以前迁入的市区居民,但无房产证的子女上学:人民路以南为海南中学;人民路以北为海中附校。③2004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住宅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日新河以东划至东洲中学开发区校区与东洲小学开发区校区;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北划至城北中小学;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划至秀山中小学。④2008年6月底之前海门开发区(中心区)建设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市区社会公益事业、市区市政工程涉及的拆迁户,在市区施教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子女需要在市区起始年级就学的,根据施教范围统筹安排到市区中小学就读。对海门港、青龙港开发所涉及的拆迁户子女,按实际购房地所属施教区就地安排上学。⑤原市区学校施教范围内,因新城建设原因,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至市区中小学就读。
五、对市外来海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市就读的有什么规定?
答:对市外来海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市就学的,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来海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上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根据暂住证,乡镇安排至中心初中和就近的村小就读,市区(包括开发区和海门镇)安排至开发区初中、海门镇初中和小学就读。
六、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小小班是2005年9月1日~2006年1月28日出生的儿童;小班是2004年9月1日~2005 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中班是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大班是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幼儿园招生不划定施教范围,招满为止。
具体的招生程序为:(1)招生公示:各幼儿园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2008年海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将招生工作简章的有关内容(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2)组织报名:6月28日~29日,各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组织招生,招满为止。报名时请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同时提供2寸彩色照片2张。(3)新生体检:8月30日前,幼儿必须经妇幼保健所或乡镇卫生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4)新生入园: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召开新生家长会,明确幼儿入园的具体时间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