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亚东报道:作为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海门城市发展建设重要依据的《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纲要,昨天通过了省级专家组的论证。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泉以及省国土厅、交通厅、环保厅等有关领导,我市领导高顺昌、姜龙、黄汉忠、陆海忠、肖振时,市长助理张永斌等出席论证会。
随着我市沿江开发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先总体规划确定的期限、规模已明显不能适应。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一轮《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进行修编。
据了解,由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纲要,共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规划、各类建设用地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沿江岸线利用规划、绿地系统与空间景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以及远景规划构想等部分。这次的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两个层面。市域就是海门市行政区范围,总面积为1001.2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是以市区为主,包括海门镇、三和镇、江心沙农场及棉花原种场(现已划归开发区)等4个行政单元的全部范围及三厂镇、天补镇(高速公路以南)部分行政范围,面积为251.6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214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5.1%。
规划海门城市等级为三级二类中心城市,到2020年,市区城市人口在30至35万人左右。海门市区逐步形成中心城区和滨江新城“一主一次”组团式城市结构形式。中心城区为城市的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科研创新研发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方向为主要向南、向北,适度向东,整合西部。滨江新城为高新技术为先导,以滨江型产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全面发展的滨江新市区;发展方向为依托大港路和海港路向北和向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