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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永生昨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海门市支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放宽境内机构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我市进出口企业结售汇成本将降低。 据介绍,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我市进出口企业有180多家,他们均涉及经常项目。据了解,从此次调整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来看,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其中,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初始限额,由以前的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调整为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门市支局外汇管理股股长黄培香介绍,这次改革实质上是扩大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对企业来说,最大收益在于结售汇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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