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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屈国华、通讯员熊建华报道:对于内河船只出现的18种轻微违章行为,地方海事执法人员以教育整改为主,不再列入行政处罚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地方海事处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4月份,地方海事部门出台《轻微违章教育放行18项内容》,主要包括船舶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使用他人已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船籍港,未经批准在港内试车、试航或者在未经批准的水域内试车、试航,船舶在港内随意鸣放声号或用高音喇叭广播等18种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截至目前,地方海事执法人员已对50多条内河船只出现的上述轻微违章行为进行教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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