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
根据省、南通市文件要求,我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不再实行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制度,从今年1月25日开始,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1)对户籍隶属于本市的各类劳动力就业时,按现行城镇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进行失业登记,凭《就业登记证》直接办理录用备案登记手续。(2)外来(本省外市、外省外市)劳动力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在办理录用备案登记手续时,发放《就业登记证》。 (龚 青)
下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士官住房有了明确政策标准 【字体: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