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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讯 记者前天从江苏省教育厅贷款中心获悉,我省200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业已出台。据悉,我省作为5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贫困学生最快8月31日就可以申请到该项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那么,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户籍在省内老城区和农场学生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二)、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2007年被高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想要申请信用助学贷款,要提供:1、所在中学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在校生提供: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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