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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璟、通讯员陆凯报道:从现在起,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在就业创业时均可享受个税减征优惠。与此同时,工疗机构(指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福利性生产安置单位)等适合安置精神残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是记者9月3日从市残联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根据新近实施的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新政策,可享受个税减征优惠的残疾人除原来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等对象外,又增加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两类人员。 新政策规定,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一是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是对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三是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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