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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曹黎明、通讯员顾黄辉报道:从下月起,填补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法律空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正式实施,5类农产品将被禁止上市。市农林局有关专家表示,该项法律的实施,将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市民吃到更加放心的农产品。 据市农林局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人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的5类农产品,即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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