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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本报讯 记者刘海滢、通讯员于丽萍报道: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提高,我市对2007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了相应调整。 据介绍,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82元的70%执行,即1387元,比上年年增长了13.5%。据了解,我市有近3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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