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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 市民年度购汇总额提高到5万美元
本报讯 记者张建平、通讯员黄培香报道:2月6日,记者从人行海门市支行获悉: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从去年的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 据了解,该《办法》的实施主要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更好地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而且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2月7日,记者在中行海门支行采访时看到多位市民在排队办理个人购汇。据该行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许多市民还不知道个人购汇总额调高了,这几天办理该业务的人还不算多。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市尤其是三星镇有不少从事纺织品进出口的对外贸易者,如果按以前的规定,他们每次外汇收付时得分拆多个账户才能将一笔账款结清,现在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可先开立一个外汇结算账户,直接通过该账户即可办理外汇收付及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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