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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海滢、通讯员徐骧报道:从10月1日起,我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收费有新规。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为不断满足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有关收费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我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参照二类医院价格执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在不超过一类医院价格的基础上,按当地价格、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护理类、部分大型设备检查类、手术治疗类收费不得超过同类项目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格,下浮幅度不限。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现行规定执行。新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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