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部队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启动,这在我市属于首次。日前,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曹军就有关招收士官的情况和大家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你解释一下什么是士官?
答: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士官和非专业技术士官。
问:今年部队招收士官对部队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答:今年部队招收士官在我市属于第一次。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是依据《兵役法》“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和《征兵工作条例》关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志愿兵的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的规定进行的,是新形势下拓宽士官来源、优化士官结构、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军队质量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问招收士官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答: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收士官,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对于部队急需专业,也可从3+2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可从网上查询出来)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以上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中招收。所有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4周岁(出生年月为1984年12月31日以后到1990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以公安局户籍科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标准参照2004年10月9日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身体健康,符合征集义务兵条件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2003年9月1日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问:招收士官有哪些程序?
答: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
问:招收士官的专业有哪些?
答:部队所招收的专业与全国统招专业相统一,专业审定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共同来完成,2008年全军在我市招收士官的专业为计算机类、汽车运用技术、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四个专业。
问:招收士官的任命权限有哪些?
答:部队根据士官选取批准权限,对招收的士官任命为:本科毕业生招收入伍士官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服役满3年、不满7年,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满7年、不满11年的,任命为第四期士官并授予四级士官军衔。大专毕业生招收入伍士官(含3+2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满1年、不满4年,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4年、不满8年,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满8年、不满12年的,任命为第四期士官并授予四级士官军衔。下达任职命令的时间均为12月1日。
问:士官的待遇如何呢?
答: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招收入伍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入伍士官,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档次,按以下标准确定:
本科毕业生招收入伍士官,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二级一档;满1年、不满2年的,为二级二档;满2年、不满3年,为二级三档;满3年、不满4年,为三级二档;满4年、不满5年,为三级三档;满5年、不满6年,为三级四档;满6年、不满7年,为三级五档;满7年、不满8年,为四级三档,依此类推。
大专毕业生招收入伍士官(含3+2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满1年、不满2年的,为二级一档;满2年、不满3年,为二级二档;满3年、不满4年,为二级三档;满4年、不满5年,为三级二档;满5年、不满6年,为三级三档;满6年、不满7年,为三级四档;满7年、不满8年,为三级五档,满8年、不满9年,为四级三档,依此类推。
招收入伍士官,服现役期间除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外,还享受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费、保育教育费、住房补贴(基本工资的41%);医疗实现军队医院全额包干,免费医疗;士官休假:已婚士官探配偶假为40天/年,未婚干部探父母假为30天/年,均不含往返路程;享受年度奖励工资和年工资增长。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1年的,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月工资约1400——1600元);满1年、不满2年的,为二级一档(月工资约1600——1800元);满2年、不满3年的,为二级二档;满3年、不满4年的,为二级三档;满4年、不满5年的,为三级二档;满5年、不满6年的,为三级三档;满6年、不满7年的,为三级四档;满7年、不满8年,为三级五档;满8年、不满9年的,为四级三档,依次类推。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士官的退役后如何安置呢?
答: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