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茅云华、通讯员王增根报道:担任某公司仓库保管员兼记账员的梁某抵制不住金钱诱惑,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20多万元。5月7日,市法院审结此案。
经查,2004年11月至去年10月间,梁某采取两种方式侵占单位货款20多万元。其一,谎称出库单已被业务员拿去收款,而将业务员交给其的应解到保健品公司南通经营部账上的货款占为己用;其二,伪造退货单,将已收到的货款谎称因客户的退货而未收到,从而将已收到的这部分货款占为己用。之后,梁某又伪造相应数额的出库单,谎称退货单上的这部分货已重新销售出去,使仓库库存平账。2008年11月11日,梁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但未退赃。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与此同时,追缴赃款并发还相关公司。